《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政策问答
近期,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以问答形式对政策内容进行解读。
问:《管理细则》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增量配电网发展政策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111号)等政策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存量和新增增量配电网发展,推动建立增量配电网常态化发展机制,自治区能源局制定印发了《管理细则》。
问:《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细则》共十章五十二条,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范围内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明确增量配电网的定义、增量配电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增量配电网规划,共六条。进一步细化增量配电网规划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收集规划编制信息、确定初步划分意见、征求意见、编制规划、委托评审等。
第三章配电区域划分,共七条。进一步细化配电区域划分的工作流程,包括编制配电区域划分方案、审查、公示、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等。
第四章存量资产处置,共三条。明确配电区域划分过程中对存量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资产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
第五章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共四条。明确项目业主优选的具体要求,包括项目业主优选办法、优选方式、报送优选结果等。
第六章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和调节资源,共八条。明确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和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的相关要求。
第七章接入系统和调度运行,共七条。明确增量配电网与自治区级电网之间的关系,并在接入系统审查、调度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八章电价和市场交易,共六条。明确增量配电网与自治区级电网之间的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参与电力市场的方式、有关价格机制等内容。
第九章退出机制,共四条。强调增量配电网应遵照电力业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并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提出时限要求。
第十章其他,共一条。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
问:《管理细则》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管理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增量配电网项目规划建设、配电区域划分与调整、存量资产处置、项目业主优选、接入系统和调度运行等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能够为各地区、各有关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提供政策指导,对推进增量配电网常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支持增量配电网绿色发展。《管理细则》鼓励建设以就近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鼓励增量配电网接入集中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支持增量配电网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三是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管理细则》明确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负责配电区域内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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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政策问答
近期,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现以问答形式对政策内容进行解读。
问:《管理细则》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增量配电网发展政策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5〕111号)等政策要求,为稳妥有序推进存量和新增增量配电网发展,推动建立增量配电网常态化发展机制,自治区能源局制定印发了《管理细则》。
问:《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细则》共十章五十二条,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范围内增量配电业务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明确增量配电网的定义、增量配电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增量配电网规划,共六条。进一步细化增量配电网规划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收集规划编制信息、确定初步划分意见、征求意见、编制规划、委托评审等。
第三章配电区域划分,共七条。进一步细化配电区域划分的工作流程,包括编制配电区域划分方案、审查、公示、出具配电区域划分意见等。
第四章存量资产处置,共三条。明确配电区域划分过程中对存量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资产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
第五章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共四条。明确项目业主优选的具体要求,包括项目业主优选办法、优选方式、报送优选结果等。
第六章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和调节资源,共八条。明确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和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的相关要求。
第七章接入系统和调度运行,共七条。明确增量配电网与自治区级电网之间的关系,并在接入系统审查、调度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八章电价和市场交易,共六条。明确增量配电网与自治区级电网之间的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参与电力市场的方式、有关价格机制等内容。
第九章退出机制,共四条。强调增量配电网应遵照电力业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并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提出时限要求。
第十章其他,共一条。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
问:《管理细则》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管理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增量配电网项目规划建设、配电区域划分与调整、存量资产处置、项目业主优选、接入系统和调度运行等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能够为各地区、各有关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提供政策指导,对推进增量配电网常态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支持增量配电网绿色发展。《管理细则》鼓励建设以就近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鼓励增量配电网接入集中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支持增量配电网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三是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管理细则》明确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负责配电区域内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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