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长辈版 登录/注册 无障碍浏览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 外事办公室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栏目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网站首页
能源要闻
政务公开
公众参与
服务大厅
党建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暖心专区 登录/注册 政务微信政务微信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外事办公室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能源要闻
  • 政务公开
  • 公众参与
  • 服务大厅
  • 党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能源动态

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组织管理 进一步 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25-11-01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保存

国能综通安全〔2025〕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要求,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强化组织管理,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体系,加大资源配置,有力有效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统筹规划

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电力企业集团总部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统筹当前和长远,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研究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规划或相关行动计划;按年度制定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电力企业集团总部指导下属单位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依据年度计划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配套措施、经费预算等,有序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定期开展总结。电力企业集团总部指导下属单位对照年度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评估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电力企业集团总部在下属单位工作基础上,开展本企业年度标准化建设评估总结,形成年度报告。

三、强化保障措施

制定实施细则。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组织架构、业务特点和管理实际,统筹企业达标建设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方式、适用范围、评审规则、达标等级、结果应用、激励措施及约束机制等。

规范评审工作。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指导下属单位结合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评审,重点评审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体系运转情况等。根据评审结果,落实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文件。

强化督促落实。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主评审程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结果真实性等。探索“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管理方式,对评审结果优秀的,采取大幅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评审结果不合格的,开展重点帮扶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宣贯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实施规范。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安全检查、专项监管等方式,督促辖区内电力企业落实本通知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每年2月底前,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将上一年度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评估总结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0月21日

  • 国家能源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国务院各部门网站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航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行政学院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档案局 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 各盟市能源局(发改委)网站 各盟市能源局(发改委)网站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乌海市能源局 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1-6659443  网站支持IPV6

蒙ICP备19004088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10号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1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

政府网站找错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菜单
    ×
  •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众参与
  • 服务大厅
  •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能源动态

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组织管理 进一步 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1 来源: 国家能源局

国能综通安全〔2025〕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要求,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强化组织管理,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体系,加大资源配置,有力有效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统筹规划

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电力企业集团总部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统筹当前和长远,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研究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规划或相关行动计划;按年度制定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纳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电力企业集团总部指导下属单位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依据年度计划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配套措施、经费预算等,有序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定期开展总结。电力企业集团总部指导下属单位对照年度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评估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电力企业集团总部在下属单位工作基础上,开展本企业年度标准化建设评估总结,形成年度报告。

三、强化保障措施

制定实施细则。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组织架构、业务特点和管理实际,统筹企业达标建设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方式、适用范围、评审规则、达标等级、结果应用、激励措施及约束机制等。

规范评审工作。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指导下属单位结合日常巡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主评审,重点评审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体系运转情况等。根据评审结果,落实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文件。

强化督促落实。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主评审程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结果真实性等。探索“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管理方式,对评审结果优秀的,采取大幅减少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评审结果不合格的,开展重点帮扶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和各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宣贯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实施规范。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安全检查、专项监管等方式,督促辖区内电力企业落实本通知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每年2月底前,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将上一年度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评估总结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1-6659443

蒙ICP备19004088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1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