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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 | 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来源:红旗文稿 发布日期: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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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5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正式颁布是一次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确认,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在我国民族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对于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意义。

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鲜明宣示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发展内在规律,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贯彻、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法律文本上看,“序言+7章”共65条条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我们党关于民族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序言阐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历程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实践,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发展,充分诠释了这一重要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指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总则具体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条文顺序基本按照“十二个必须”的逻辑展开,鲜明宣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工作主线、主要任务、重要原则等。各章节内容也在字里行间闪耀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光芒,生动诠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集大成者。从法治实践上看,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首次写入法律、转化为国家意志,是将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从理论原则转化为制度规范、从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律条款的一次成功实践,深刻揭示了当代中国民族工作政治立场与法治立场的高度统一,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为民族工作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制度保障、法治保障,确保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是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立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所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巩固和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指明了党的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华民族”首次写入宪法,规定“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供了明确的根本法依据。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承载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该法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通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于立法目的、重要原则、制度设计和具体条文之中;系统规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任务、实现路径与一系列具体举措,特别是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阐明“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确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定位,提出“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工作原则,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该法着眼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处,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法治利器。

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刻总结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成功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开创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局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华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空前激发,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增强,我国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道路是立场、原则、方向和主张的集中体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法治化表达。该法深刻总结一百多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着力破解制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比如,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和文化基础,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强调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分别对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教学、教材编写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强调凝聚港澳台侨等力量,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又如,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根据党中央部署要求和民族工作实践发展,明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规定便利措施、保障举措,有序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规定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突出问题导向入手,从着眼标本兼治下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改革创新精神丰富政策供给、填补制度空白,为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提供坚强法治力量。

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守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为全体人民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党的十八大以来,420个位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56个民族共同迈进全面小康。2025年8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到2024年,我国五个自治区的地区生产总值总和从60129亿元增加到83766亿元,年均增长5.6%。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写照,也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把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明确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政方针和重点任务,规定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应当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有利于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明确国家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明确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支持民族地区结合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维护国家边疆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上担当作为,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公共服务建设方面,明确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持续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民生福祉。在安边固边兴边方面,明确统筹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加大对边境地区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改善边境村居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沿边城镇体系建设,健全开放政策与产业平台,发展边境贸易、边境旅游与跨境经济合作,筑牢边疆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屏障。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方面,明确加强时代新风新貌的培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进步的新风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制度上、法律上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经过几十年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涉民族事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同组成的较为系统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已有机融入15部法律、2部行政法规,不少地方出台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在民族工作领域不断彰显,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新时代立法形式上的重要创新,系统构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该法精准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实现价值引领与底线约束相统一、正向激励与刚性规范相结合,着力厚植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政治根基和法治根基,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该法设置“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专章,细化各级各类机构、社会组织和公职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法定职责,对各类损害或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情形分别设置法律责任、明确法律后果,以制度刚性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尊严,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该法专门对域外适用效力作出规定,为防范抵御外部势力干涉破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通过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制度上、法律上构建了一套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在引领、规范、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着综合性、基础性作用,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提供了坚强保证。

六、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经制定出台,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实施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要深入开展学习,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持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广泛开展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加强对法律重大意义、创新内涵、实施要求的宣传阐释,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精心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在全社会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抓好法律实施,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及时稳妥做好相关法规政策修订完善工作,不断健全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衔接配套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实施的监督保障机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汇聚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强大合力。

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奋进“十五五”,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夯实法治根基。

(作者:杨 进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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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文稿 | 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

发布时间: 2026-05-14 来源: 红旗文稿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5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一号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正式颁布是一次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确认,标志着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在我国民族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对于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意义。

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鲜明宣示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发展内在规律,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贯彻、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从法律文本上看,“序言+7章”共65条条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我们党关于民族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序言阐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历程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探索实践,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发展,充分诠释了这一重要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指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总则具体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条文顺序基本按照“十二个必须”的逻辑展开,鲜明宣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指导思想、工作主线、主要任务、重要原则等。各章节内容也在字里行间闪耀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光芒,生动诠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集大成者。从法治实践上看,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首次写入法律、转化为国家意志,是将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从理论原则转化为制度规范、从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律条款的一次成功实践,深刻揭示了当代中国民族工作政治立场与法治立场的高度统一,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为民族工作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制度保障、法治保障,确保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是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立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理念,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所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巩固和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指明了党的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华民族”首次写入宪法,规定“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供了明确的根本法依据。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承载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该法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通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于立法目的、重要原则、制度设计和具体条文之中;系统规定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任务、实现路径与一系列具体举措,特别是首次从法理层面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核心概念;阐明“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确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定位,提出“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工作原则,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该法着眼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处,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法治利器。

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刻总结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成功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多年来,我们党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开创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局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广泛深入,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民族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华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空前激发,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增强,我国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道路是立场、原则、方向和主张的集中体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法治化表达。该法深刻总结一百多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着力破解制约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比如,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和文化基础,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强调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推动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分别对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教学、教材编写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强调凝聚港澳台侨等力量,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又如,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根据党中央部署要求和民族工作实践发展,明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完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规定便利措施、保障举措,有序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规定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突出问题导向入手,从着眼标本兼治下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改革创新精神丰富政策供给、填补制度空白,为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提供坚强法治力量。

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守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为全体人民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党的十八大以来,420个位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56个民族共同迈进全面小康。2025年8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到2024年,我国五个自治区的地区生产总值总和从60129亿元增加到83766亿元,年均增长5.6%。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写照,也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把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明确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大政方针和重点任务,规定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应当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有利于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在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明确国家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明确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健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等帮扶协作机制,支持民族地区结合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维护国家边疆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上担当作为,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公共服务建设方面,明确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持续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民生福祉。在安边固边兴边方面,明确统筹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加大对边境地区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改善边境村居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沿边城镇体系建设,健全开放政策与产业平台,发展边境贸易、边境旅游与跨境经济合作,筑牢边疆安全稳定与繁荣发展屏障。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方面,明确加强时代新风新貌的培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进步的新风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制度上、法律上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明确法律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是党的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经过几十年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涉民族事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同组成的较为系统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已有机融入15部法律、2部行政法规,不少地方出台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在民族工作领域不断彰显,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新时代立法形式上的重要创新,系统构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该法精准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实现价值引领与底线约束相统一、正向激励与刚性规范相结合,着力厚植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政治根基和法治根基,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该法设置“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专章,细化各级各类机构、社会组织和公职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法定职责,对各类损害或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情形分别设置法律责任、明确法律后果,以制度刚性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尊严,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该法专门对域外适用效力作出规定,为防范抵御外部势力干涉破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通过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制度上、法律上构建了一套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在引领、规范、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着综合性、基础性作用,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根基提供了坚强保证。

六、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已经制定出台,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治理效能,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实施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要深入开展学习,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持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广泛开展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加强对法律重大意义、创新内涵、实施要求的宣传阐释,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精心组织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在全社会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抓好法律实施,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及时稳妥做好相关法规政策修订完善工作,不断健全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衔接配套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法律实施的监督保障机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地落实。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律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党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汇聚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强大合力。

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奋进“十五五”,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夯实法治根基。

(作者:杨 进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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