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转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
内能安监二字〔2023〕117号
各盟市能源局,相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7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按权限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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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转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
内能安监二字〔2023〕117号
各盟市能源局,相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7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报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按权限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