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能安监二字〔2023〕252号
各盟市能源局,相关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3〕22号)转发你们,请严格落实,有效防范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
2023年3月23日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联系电话:0471-6659443
蒙ICP备19004088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101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1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
发布时间:2023-03-2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